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我5月的时候收到对方开具的5月的房租专用发票,由于备注栏没写,后面要求对方重开了5月的发票,由于当时没有认证该发票
 
鱼鱼鱼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阅读49/ 回复3
老师,我5月的时候收到对方开具的5月的房租专用发票,由于备注栏没写,后面要求对方重开了5月的发票,由于当时没有认证该发票,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借:应该税费-待认证的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9月认证5月的发票的时候,认证错了,认证了要求对方作废的5月的发票(对方还没冲红),那我现在需要进项税转出吗?转出的会计分录是: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吗?如果不是的话,麻烦写下正确的分录,谢谢了
收藏
0
分享到:
共3条回答
请你详细说说,简洁明了
2020-11-11 08:11:04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已经认证并申报抵扣了,而对方尚未冲红,那就等到对方冲红后,你做进项税额转出就是了。 借:管理费用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 贷:应付账款 -113 注意上述数字均为假设。
2020-11-11 09:32:15  只看该作者
老师,为什么这个费用发票的分录要负数冲回,直接将进项税冲回不可以吗?
2020-11-11 10:53:3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