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私车公用的租赁发票关于交税的问题,税率是多少?答:私车公用一般涉及主要是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附加税对于增值税,一是起征点,二是进项税是否能抵扣的问题。对于起征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年36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也就是说, 500元以下个人可不提供发票,500元以上需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缴纳3%的增值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此外,缴纳增值税的,还应同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个人所得税不同的私车公用处理方式,企业员工取得私车公用相关的租赁费、私车公用补贴及费用报销,个税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①补贴及费用报销:计入工资薪金②视同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20%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收入≤4000,应纳税所得税=收入-800 ; 收入>4000,应纳税所得税=收入*(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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