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工伤了,除去医药费还要另外赔偿给她2万,请问这部分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吗?这个员工是第一天来上班
 
小海~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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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工伤了,除去医药费还要另外赔偿给她2万,请问这部分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吗?这个员工是第一天来上班,还没签合同刚来一个小时之内就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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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条回答
首先不管来到你们公司多长时间,如果是因工作受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是否签订合同与受伤无关。 其次,至于工伤补偿会计处理,见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一次性偿等支出,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后,由企业承担的,属于医疗类费用支出在医疗统筹以外支付的部分,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2)企业职工因公伤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3)企业职工因公伤亡而发生的补偿金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 (4)职工发生与企业无关的伤亡事故,企业给予的各类慰问补助费用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企业应取得伤亡职工的伤亡证明、调解或判决资料、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职工因公伤亡而发生的补偿金相关证据。
2020-10-22 06:24:11  只看该作者
收到老师的解答了,谢谢!
2020-10-22 08:23:14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