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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天使00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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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建房屋土地一并转让,请问土地增值税成本是否包含房屋建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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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上界定包含三层含意:一是土地增值税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这是因为,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二是只对转让的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不转让的不征税。如房地产的出租,因没有发生房地产的产权转让,不应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征税,对发生转让行为,而未取得收入的不征税。如通过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虽然发生了转让行为,但未取得收入,就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 2、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就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扣除金额与速算扣除系数的乘积。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先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一个项目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一般来说,就是销售收入)是10亿,假设扣除项目金额是6亿元,那么:增值额=10亿-6亿=4亿;增值额除以扣除金额的比例=4亿/6亿=66.7%这个比例套用上面的表,增值额在50%-100%之间,那么适用税率为40%,扣除系数为5%应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4亿*适用税率40%-扣除项目金额6亿*速算扣除系数5%=1.3亿2、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哪些?(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以下简称A):即土地出让金、补缴地价款、契税;(特别注意: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的时候,契税不能抵扣,而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则可以抵扣。)(2)房地产开发成本(以下简称B):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以下简称C):指的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A、B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A、B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看起来有点复杂,对投资人员来说,也别管利息有没有金融机构证明了,直接按照计算扣除就行了,公式是C=(A+B)*10%(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下简称D):“营改增”后指的就是增值税附加特别注意,这里抵扣的税金是增值税附加,就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不是增值税本身。这里很容易错。(5)加计20%扣除(以下简称E): E=(A+B)*20%土地增值税成本应当包含房屋建筑成本。 好了仅供参考,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大逻辑全国都是一样的,但是各地具体计算方法又略有不同具体以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为准。
2020-10-15 08:36:5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