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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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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单位 股东实收资本转多了 我要怎么处理 本来该收10万的 结果分了好几次 转进来 就变成了16万 我是这样处理的 借:银行存款10贷:实收资产10 借:银行存款 6万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名称 6万 我是这样处理的可以吗? 因为发现了多转的6万 后面会退还的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还有另外一种做法: 借:银行存款16 贷:实收资本 10 资本公积 6万 退回的的时候:借:资本公积 6贷:银行存款6(这个会涉及按照16万缴纳印花税吗?) 那种做法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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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你好,你的第一种做法较为妥当。建议你在弄清楚16万元的具体用途是什么的情况下再行处理,也就是最好要有投资人说明并签字或股东会议决议加以确认才更为妥当,因为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是个严肃的问题,不可以随意,必须要在确定无误又确实证据资料情况下才可以转入,更不可以今天计入明天冲回,因为计入后会涉及印花税的缴纳。
2020-09-29 01:17:3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