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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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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老板和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平时出去都是用自己的车,回来的过路费加油费等都是做入公司费用的,请问这些个车是要转到公司名下好还是不转好?如果要转就要转四辆车了,还有人事出去办公的车辆,都是用的自己的车。这些怎么处理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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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条回答
首先要明确,只有公司名下的车子的所有费用才可以报销并税前扣除,否则不可以。但是也有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私车公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私车公用的问题——————下面根据山西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和以往其他税局的回复信息,供你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综上,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私车公用还是转入公司名下,你们可以自由决定公司名下可以全部报销,私人名下公用只能报销部分费用,有的不可以报销,比如大修费、报销费等,同时私车公用员工还需要个人交纳个税、增值税。
2020-09-27 04:41:47  只看该作者
好的,谢谢老师!
2020-09-28 11:04:3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