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问题——对于自然人偶尔按次去税局大厅代开发票,不可以享受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按期纳税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适用该优惠政策。假如你就是一个单纯的自然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那就属于按次纳税,没法享受按期月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如果经常需要代开发票,你可以到税务办理个提或小规模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啦。
二、个税问题——1、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2、工资薪金是指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情况下的所得,而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属于临时性劳务关系,仅仅是完成一定工作量。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虽然都属于综合所得,但是预扣预缴个税的计算不一样。劳务报酬所得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4、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例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自然人到大厅代开劳务费发票,大厅不再征收个税!并不是就不需要缴纳个税了,需要支付方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的,自然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1、税总〔2018〕61号公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关于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公告》(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第5号):
一、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扣缴义务人向自然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的,自然人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