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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内利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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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团建活动的费用怎么做会计分录?就是全体员工出去连吃带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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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否计入福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第二类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第三类则是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结合税收法规来看,员工的旅游费用并不属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畴。 2、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3、能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该公司为其承担的旅游费用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不能税前扣除。 因此你们的旅游费用应当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入工资薪金并且代扣代缴个税;如果员工以节日聚餐形式报销是可以计入福利费的,并且不代扣代缴个税。好了,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2020-08-03 00:51:3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