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会计处理是不正确的,这里抵减增值税款是可以的,但是时间上有讲究的,也就是当你们有应交增值税并且≥440元的时候才可以抵减增值税,这时候才作会计处理,实际上就是在你的应交增值税范围内抵减(也可以理解自我消化),没有应交增值税情况下就只有耐心等待了,所以和进项税额的当时就处理还不同。会计分录如下————
①购入金税盘及服务费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40
贷:库存现金 440
②在有应交增值税并且≥440元情况下,才做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4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40
上述分录实际上就是告诉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两回事,增值税优惠并不代表企业所得税也优惠,所以要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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