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预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在同一地点,你们如果超过10万元,就要预交增值税附加税了,这里注意是否预交增值税是按照地点和销售额判断,不是按照合同有多少份。
2、怎么预缴申报税款?
和每月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同,但是将预交金额填写在“本期预缴税额”就是了,由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请你咨询一下当地税务,以当地的申报规定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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