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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崔崔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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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进项票不足导致利润虚高,多交冤枉税,怎么解决? 2\不知道税务稽查怎么查,查哪块?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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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项票不足导致利润虚高,多交冤枉税,怎么解决? 答:方法一、就是改变你们交税方式,比如,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采用简易征收等 ; 方法二、利用优惠政策。例如:根据财税〔2018〕54号第一条,“企业在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也就是购入多少,税前扣除就是多少,如果购入价款300万元,那么所得税前扣除300万以外;同时还可以增值税一次抵扣,2020减少缴纳增值税=300*13%=39万元,一举两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消费就是节税,用国家的税费去消费,很合适,比如购入100万元固定资产,可以抵减100*25%+100*13%=38万元的税,也即是花上100万元,实际上国家负担了38万元。 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做大事:因为企业盈利过大,可以利用银行贷款,因为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贷款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2\不知道税务稽查怎么查,查哪块?怎么解决? 答:税务机关至少可通过这20条路稽查企业 1.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址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2.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你单位非正常的相关资料;3.你单位的水电费等生产经营信息资料;4.你单位缴纳社保费信息资料;5.你单位的购票记录、进项发票及销项发票信息资料;6.你单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7.你单位虚假银行账户资料等8.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等查询资料,证实你单位自**年**月**日起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经实地检查,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址虚假,属于失踪走逃企业9.你单位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大学支行(账号:440**************)的银行流水查询结果,证实你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异常。10.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资料,证实你单位于201*年7月至201*年11月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4户开票单位中,83户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1户纳税人状态为注销;该单位于201*年8月至201*年11月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8户受票单位中,7户纳税人状态为正常,21户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非正常户占全部受票单位的75%。11.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资料,证实你单位于201*年8月至201*年11月期间,对外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20份,发票金额合计40,861,468.08元,税额合计6,946,449.75元,价税合计47,807,917.83元。上述发票除了201*年10月(税款所属期)未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之外,其余均已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12.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资料,证实你单位存在进销货物数量不匹配、进销对比异常的情况。13.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14.经“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总局平台”查询上游企业状态情况15.增值税电子底账管理系统查询你单位的受票及开票情况16.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查询17.**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电子底账系统和金三系统导出的你单位进、销项发票明细、进销比对资料、相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9.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导出的你单位全景一户式进销比对表等资料20.综合辅助管理平台进项转出查询资料。 如何应对稽查,有何防范措施和应对技巧,仅供参考,见下———— 一、往来问题 1、公司出资购买房子车子,权利人却写成股东 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购置车子,房子时,喜欢将资产归入股东个人名下,实则车子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子出租的收入仍是进入公司。这是错误的,从税法的角度,既使资产为公司所用,但权利人是股东个人的,则视同对股东个人的红利分配,应该按20%交纳个税,并且相关资产的一切开支及折旧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典型的公司股东人格混同!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股东个人的往来,如果就是日常工作中的正常短暂借钱周转,跟其他员工一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 ①税法上有规定:股东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交个税。 ②股东借入的款项不能超过其投资款二倍。 实际工作中,有哪个单位股东长期挂账给股东征过个税?都是赤裸裸的避税,或者赤裸裸拿着公司的钱当股东自己的钱。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在实际工作中,相当多的私营企业,老板及其家庭的开支拿到公司来入账,如:孩子上学的、出国的,家里的水电费、电话费、请客支出、旅游支出等都进入公司,公司的出纳还兼任老板家里的出纳,这些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税法上把这个归属于对股东的红利分配,股东是需要交纳个税20%的。 最规范的做法是,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的资产入公司的账,公司的费用也入公司,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获得红利分配。别搅成一锅粥,分都分不清! 二、凭证问题 凭证中必需附上的应有的原始凭据,日常工作中不上心,凭据不全,而造成所得税查账大额调增。 1、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没有计算依据。 我们知道,构成产品成本的就是料工费三项,材料,人工,各项费用核算不清楚,那库存商品的成本、入账价值就会有问题;如果单位核算清楚,但是单子不全,税务局核算不清楚来龙去脉,那税务局核准的时候是从高原则的。一般跟产品成本对应的附件,领料单、人工费用计算表、制造费用计算表都是不能省的,这三项中的明细也都是不能省的。 2、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跟第一个问题相比,商业企业是购入产品后销售的,自己不搞生产,所以成本核算还是比较简单的,最主要的就是出库单,产品购入成本核算,这些单子是计算成本必须的,一定不能少,一般存货减少的部分,就是企业销售出去的,无论是赊销还是现销,都是应该交税的,所以存货减少,税不增加,那就有大问题啦。 所以实际工作中,对购入的成本,销售的比例,税金对应的比例,应有一定的掌握。 3、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没有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跟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不能有效衔接。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现金发放的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的,如果用转账方式,那发了多少就是多少,做不了假,多发的可能就得用现金发放了,发放后没有工资单,那账上做的工资跟银行出去的钱没对上的不就是有问题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查,一查就看出来了。 三、不合规问题 1.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跨年度补提费用时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2.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车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3.销售废料或边角余料,卖废品收入,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等,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好了,个人理解,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和当地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为准。
2020-06-30 00:49:21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