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借:银行存款587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1782.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17.82
这个分录其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使用不正确,因为你们是小规模应该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40贷:管理费用440。
该科目的借方应改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见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40
贷:管理费用 440。
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377.82 (5817.82-4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377.82
如果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上述结转就不妥当了,因为小规模只有一个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而这一个科目就将增值税的所有事项都解决了,,余额就体现了应交或多交的所有情况,就没有必要也不存在二级科目结转的问题了。相反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很多三级科目,月末为了集中体现和税务结算情况,所以要结转。
4、请问:如果在第二季度,我将第一季度的剩余发票都开具出去了(部分普票,部分专票)普票在免税范围内。请问,我的分录该如何做呢?
①平时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会计处理相同,见下——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如果普票在免税范围内,,计算出来免税额后,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意:第一、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计入“营业外收入“。第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计入“其他收益“ 。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