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说的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1、如果做到账表相符,也就是账本和纳税申报表一致,应该将待认证的进项税额放在其他一级科目下,比如可以在原材料或其他流动资产下设置个二级科目“待认证的进项税额”,但是放在原材料下又造成了原材料不能体现真实的库存成本,所以在其他流动资产下设还是较为妥当的。
2、如果按照你的做法实际上也未尝不可,因为即使账本和申报表不一致,但是体现的你的将来预计的真实的税款留底或应交情况,实际上报表体现的是真实的税款结算情况,只是无法体现真实的应交情况,但是不要紧,你可以剔除这一因素后就可以计算本期应交和留底了,也和申报表一致了。
我的建议,如果希望科目清晰完整,便于结算税款角度出发,可以选择第1种方法;反之如果希望体现将来的税款结算情况和税款便于归类等目的可以选择第2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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