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实际上就是你所说的该申报的还要申报,只是税款暂时不交,待2021年第一个申报期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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