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增值税无关,和增值税税率更无关,这里关键是要弄清楚劳务收入和建造收入的概念和范围,然后分别汇总填入就是了,下面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1、什么是劳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①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②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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