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说的比例是正确的。至于工资总额一般是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计提了多少发放多少(但这里不是说计提与发放绝对的相等,因为计提后还要扣除社保和个税,比如计提应发1000-个人社保200-个税50=750,这里计提是指1000,发放就是750,也就是前面说的已经发放,这时基数为1000;如果750没有发放,那么1000元就不可以作为计提三费的基数了)。注意发放时间是指:年终结束转年1.1-5.31.也就是只要在该区间发了,就可以作为三费计提的基数了,汇算清缴时候就可以税前扣除无需调整了。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