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请问,2017年的异地预缴个税-经营所得,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下,现在这笔钱要转掉,怎么做好呢?
 
ddr8090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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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7年的异地预缴个税-经营所得,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下,现在这笔钱要转掉,怎么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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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处理流程,你们预交的个税-经营所得,应该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然后期末转入“本年利润”,也就是冲减本年利润。但是因为你们预交期限是2017,而非2019年,所以建议①和税务商议一下,最好在2019年汇算清缴时候税前扣除,也就是纳税调减,会计分录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账目。②如果税务局不允许税前扣除,那你也可以视为2020年度度的所得税费用,处理同上,然后在明年(2021年)汇算清缴时候纳税调整(调增),也就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由企业自己负担了。
2020-04-26 22:21:11  只看该作者
老师这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不是得做到其他应收款吗?得从纳税人那里收回来的呀:?
2020-04-27 09:29:18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个体户经营涉及的个所税,已经缴纳了,但是长期挂在往来科目了,你可以和税务沟通一下,将其在今年2020年扣除,因为追补扣除年限为5年。如果能扣除,就视为今年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就是了。如果不可以,那你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贷2021年汇算清缴时候纳税调整就是了。
2020-04-27 10:18:36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建安企业,项目在异地,需要开外经证,在异地预缴了税金,税金里面就有一个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这个个税会计账务处理是怎么做?
2020-04-27 16:28:44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