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我们公司食堂和办公场所装修,支出121万元,现在已经收到发票了 请问: 1、这个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吗?
 
张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198/ 回复1
老师,我们公司食堂和办公场所装修,支出121万元,现在已经收到发票了 请问: 1、这个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吗? 2、是不是计入长期待摊按3年摊销吗?请问一定要按3年摊吗? 3、可不可以按1年来摊,121万在一年里摊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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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参考一下几个案例,对照进行处理,仅供参考—————— 房屋装修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看看五个案例!包你了解的清清楚楚。关注我,每天带你涨会计实操知识! 案例一 公司有一套老的房屋本月装修墙面,花费3000元,由于金额较小,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30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0元 案例二 公司新购买房屋本月装修墙面,花费13000元,由于购入时即发生装修,表明这个房屋还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只有经过装修后才能够使用,因此计入固定资产处理。借:固定资产-房屋 13000元贷:银行存款 13000元 案例三公司有一套老的房屋本月装修,花费7000000元,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700万元贷:银行存款 700万元 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2号)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只有符合(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后续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并税前扣除。 案例四公司装修,购买安装中央空调,花费22万元,应计入固定资产处理。借:固定资产-中央空调 22万元贷:银行存款 22万元注意:并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案例五 公司租赁的房屋本月装修墙面,花费120000元,由于金额较大,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2万元贷:银行存款 12万元 参考: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020-01-10 12:21:0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