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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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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天1月新租的厂房,今天上半年发生了40万的装修费,目前才收到10万元的普票,这个10万元发票, 我一直没做账。请问:我是不是要等40万的发票到齐后一次性计入长期待摊销,然后从次月开始分三年摊销?还是先计入长摊,不摊销,等发票到齐后,再从次月开始摊销?这10万元的发票有11月份开的,也有12月份开的,现在是12月份了,如果2020年1月后收到其余发票,那么之前收到的10万元发票,是不是属于夸年发票了?请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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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注意,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摊销,摊销多少和发票以及 是否付款都是没有关系的,你该怎么摊销就怎么摊销,别考虑发票和是否付款的问题。分录如下(数据假设)—————— 支付装修费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20万元 若租期10年(按照租赁期内摊销),可以按照合同期限分摊,每月摊销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万元 至于发票问题,你不用多虑,只要明年1-5月发票到了就可以了,不用调整了。
2019-12-19 08:07:5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