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如发票信息打印不清晰;发票信息压线错格,甚至超出纸质发票边缘;手工涂改发票信息等情况,建议重新开具,而且目前税务对发票开具有严格要求。下面的17中不合规发票,会计千万要小心,遇到就退回!——————————————————(1)票面格式开具有误的发票。发票打印字迹不清楚,票号错误、压线错格,二维码和密码区与表样原有内容重叠等(2)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3)未按规定填写付款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4)虚开发票(5)假发票(6)大头小尾发票(7)已作废版本继续开具的发票。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8)跨地区开具发票。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因此,如果企业在一处领取发票,却到外地的经营机构开具是不可以的。(9)变更品名的发票(10)备注栏应填未填,或者填写的内容不规范(11)税率或征收率错误(12)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自开的发票,自2011年2月1日起,所有的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再加盖财务专用章。代开的发票:1.专用发票:纳税人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2.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3.为其他个人代开专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进行了统一,不得再加盖其他样式的发票专用章。(13)票面信息不全或者不清晰发票。发票上所有的项目都应当在开具时一次性如实填写,如果有填写不全或者填写不清楚的情形,企业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14)涂改票面信息发票。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付款方名称中一个字填写错误,开票提出可以在此处修正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发票项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填开错误的情形,应当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不得手工涂改发票信息,存在此情形的,受票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15)机打发票采用手工开具的。开票方以开票机故障为由,直接手工开具发票,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确实存在开票机故障的情形,可以等修好后开具或者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16)未按规定填写商品编码,或编码未选到最末一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目前只有电信服务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其他服务,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上级节点开票,具体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时,项目名称可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开具普通发票时,可以按照“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17)发票监制章过期的发票。新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二、关于购入笔记本后送给客户的财税和会计处理如下————————————案例:A公司外购平板电脑作为礼品赠送给来访客人。
1、会计处理: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2、增值税:视同销售,但问题是平板电脑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我们的理解是既然视同销售进项税不需要转出。当然,如果是进项税已经转出,应不需要再视同销售,这样才符合增值税进销项配比的逻辑。
3、企业所得税:按照销售公允价格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外购平板电脑的价格就是公允价格,因此实务中一般处理为平进平出,没有所得。也无需另行处理。
4、个人所得税:需要企业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以前按照其他所得,现在只能按照偶然所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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