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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LY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阅读47/ 回复1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工地上零散材料报销,公司都是以备用金的名义转出来,在根据收据报销给申请人,这样合理吗?税务申报时,这些单据可以抵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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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020-07-07 02:51:55  只看该作者